? ? ? 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漳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項目投標保證金保函管理的通知:
漳建筑〔2021〕12號
?各縣(市、區)住建局,各開發區(投資區、高新區)建設局、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提高招投標效率,預防和打擊圍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優化招投標市場營商環境,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標項目投標保證金管理的通知》(閩建筑〔2020〕8號)、《漳州市工程項目投標電子保函管理暫行辦法》(漳行政〔2020〕35號)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規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項目投標保證金保函管理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從2021年7月1日起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的招標項目,實施電子化招投標方式的,其投標保證金保函應使用電子投標保函,不再使用紙質保函。投標電子保函應符合《漳州市工程項目投標電子保函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二、《漳州市建設局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中實行工程擔保的規定(試行)》(漳建工〔2009〕47號)已于2020年12月23日廢止,招標人不得再將該文中的相關規定作為招標文件條款設置。
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漳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
2021年4月22日